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实施的东长路(十二号路-东明大道)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示意图见附件)。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东长路(十二号路-东明大道)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8.6.2-2018.6.8)。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布:
1. 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 http://www.ojmdzs.com(我局网站)
联系人:陈明锋
联系电话:23466694、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项目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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