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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楼村社区排洪渠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通告

 

日期: 2018-07-07    来源:

  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建设的“楼村社区排洪渠工程”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示意图见附件):

  楼村社区排洪渠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8.7.7-2018.7.13)。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布: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ojmdzs.com(我局网站)

  联系人:黄聪

  联系电话:23466694、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项目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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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