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光明大道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有条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我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光明大道位于光侨路西侧,新湖街道楼村一号路南侧,用地面积3.4933公顷。方案主要是对其中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的0.1564公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一)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4个,面积0.1564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0.0531公顷(位于允许建设区)、其他土地0.1033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二)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龙大高速西侧,上村狮山公园南侧,面积0.1564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湿地,实地为果园。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该项目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新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示意图见网站)。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8.6.21 -2018.6.27)。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 http://www.ojmdzs.com(我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大道1号光明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
2.光明新区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办公楼大厅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3466371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邮编518132)
附件:光明大道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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